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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第3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4

各有关学院:

  2016年10月13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详见: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正式启动了“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共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2.限项政策的共性要求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实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实行期)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编报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专项详细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各专项具体指南内容、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参见附件1。

  (2)为整合校内资源,请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对于同一技术方向,按要求校内将组织形成团队申报。

  二、时间安排

  1.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并由各学院汇总于2016年10月19日17:00前上报至科研院高新部。科研院与各学院将在预征集的基础上,共同组织召开参加过答辩评审的专家及获批项目的负责人对拟申报人进行申报全面引导的动员会。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8日17:00。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科研院。

  三、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010-68104492;010-68104462;

  (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010-68104410、68104457;

  (3)“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010-68104475、68104428;

  (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778;

  (5)“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010-68104417、68104457;

  (6)“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30、68104408;

  (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010-68104402、68104487;

  (8)“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010-68104496、68104457;

  (9)“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010-68104472、68104423;

  (10)“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010-68104467。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11)“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010-58884881、58884849。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12)“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010-68207717、68207716;

  (13)“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010-68207725、68207724;

  (14)“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207731、68207732。

  四、联系人:柏利 8655 bitbaili@bit.edu.cn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拟牵头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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